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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西财经大学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10-12 13:15  来源:经济,金融招聘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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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位于具有25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特色和优势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学科,经、管、法、文、理、工、教相互支撑的多科性财经大学。学校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20余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第四批“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21人,“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4人,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9人,省级教学名师15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和学术带头人、省级青年教育家16人。
山西财经大学秉承“修德立信、博学求真”校训,弘扬“明礼诚信、艰苦创业”晋商精神,大力加强“五支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四个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三个转变”,大力实施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建设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水平,我校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竭诚欢迎有意者与我校联系。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山西省高等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09]8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办法
2010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3名,硕士研究生24名。
博士研究生来校应聘,其所学专业或学科应与我校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需求相符合。符合条件者,可直接与人事处联系。经有关学院组织考核符合教师条件者,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可直接办理聘任手续。
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在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公开招聘。今年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岗位为:教师岗位21名,教学辅助岗位2名,管理岗位1名。教师岗位分别是:专业课教师岗位12名、辅导员教师岗位9名。具体要求见附表。
二、硕士研究生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勇于献身于党的教育事业。
(二)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必须是统招统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在国家规定的分配期内,报到时凭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报到。
(五)应同时具有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六)应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应聘辅导员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且在本科、硕士阶段有担任过学生会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八)国外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必须有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九)自愿服从学校有关接收硕士研究生方面的规定。
三、硕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携带材料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9日—2010年10月29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山西财经大学人事处(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696号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综合教学楼1404办公室)。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其他能反映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签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应聘辅导员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相应党委组织部公章)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加盖相应院部公章)。
5、如实填写《山西财经大学2010年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现场领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666172
联系人:殷丽娟白志红
监督电话:0351—7666312
山西财经大学网址:www.sxufe.edu.cn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核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如未达到规定比例,要经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行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1月5日下午3:00-5:3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所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研究生层次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要求的其他知识的测试。笔试满分100分。
(四)关于笔试成绩加分: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要求,对“大学生村干部”、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参加高等学校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加分证明,由省教育厅通知高等学校执行,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于有性别要求的岗位,分别按男、女打分排队确定。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0年11月13日-2010年11月14日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即兴演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逻辑思维能力、学术研究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提出预录用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提出预录用名选。对于有性别要求的岗位,分别按男、女岗位数额提出。预录用人选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排序在岗位招聘数额内,也不予录用,相应岗位空缺。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百分制计算,教辅、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百分制计算。
(七)体检
组织预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相应专业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预录用人选进行审核考察(包括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审查)后,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十)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硕士研究生招聘的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一)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直接负责组织本次招聘人员工作。
(二)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各级领导组成员、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三)纪检办公室(监察室)、工会负责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及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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