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类初级政府雇员2名,分别从事政府采购管理和基本建设核算会计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人员1名,基本建设核算会计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安心所聘岗位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3.大学本科财经或经贸类相关专业以上学历;
4.基本建设核算会计岗位需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建筑工程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6.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报名时间及资料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0月28日(星期四)止。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及广州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至lufakai@gdd.gov.cn,或邮寄到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119室,邮编510530。 3.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推荐表、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考核时需提交原件进行核对);
(2)提供本人近期小一寸相片2张;
(3)本人简历1份。
三、招聘方式
1、通过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公布招聘信息,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达到5:1以上才开考。
2、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0年10月29日(全天),网上和电话通知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3、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相关问题
考生经考核、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事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的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核、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核、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鲁发凯 联系电话:82112205
黄碧娴 联系电话:82112011
传真:82118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