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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商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1-03-04 00:05  来源:经济,金融招聘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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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是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我市外资招商工作需要,充实专业化招商队伍,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在编工作人员2名。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事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1年6月30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经济类或工商管理类或商务贸易类。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签订合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报名者下载《淮安市商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将电子稿发送至:hasswjrjc@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3月19日。
2、初审:市商务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应聘者基本情况与岗位需求,按照招聘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资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4、体检与考核:按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市商务局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不合格情形参照《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六条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商务局网、市人事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淮安市商务局:0517—83900361;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附件:淮安市商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淮安市商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三月

 

淮安市商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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