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务处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批准,财务处拟以“一级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外公开招聘1名会计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应聘条件
1. 硕士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持有会计证、北京市户口;
2. 热爱财会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 具有创新精神和准确的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
4.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强度较大的工作;
5.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较好的口头、逻辑表达能力;.
6. 具有财务系统维护、财务信息化建设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主要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制度;
2.熟练掌握高校会计制度以及学校各项财务规定、实施细则;
3.熟练掌握各项资金的开支范围、标准及具体要求;
4.负责编制、审核记帐凭证;
5.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财务信息;
6.认真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同志工作。
三、应聘程序
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应聘者请按时将《岗位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电子版递交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并自行准备答辩材料。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2282525 电子邮箱:liukan@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
人事处 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