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按其经济性质所作的基本分类。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项。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一)资产
资产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它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资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资产是一项经济资源;
2、资产应当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
3、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
4、资产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资产按其流动性不同,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被耗用的资产。流动资产主要有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短期投资、待摊费用、存货等。非流动资产是指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变现或被耗用的资产,主要有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资产等。
(二)负债
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它是企业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负债必须按期偿还,它反映了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债权人对企业的资产有求偿权。负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负债是企业的现时义务;
2、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负债按其偿还期不同,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含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流动负债主要有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长期负债主要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的投资人(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它在数量上等于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所有者权益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由此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四)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是客户代收的款项。收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然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代收的款项,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另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因此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属于本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作为本企业的收入。
收入按其经营业务的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又称基本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方面业务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又称附营业务收入,是除基本业务以外的收入。
(五)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包括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推销产品而发生的销售费用,以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和为筹措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等。
(六)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流转说以后的余额。投资净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减去支出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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