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日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全年常设考场。考生另行报名参加上海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的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3:00—14:30
会 计 基 础: 下午15:30—17:00
二、报名对象
持有效身份证,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时间和费用
1.报名办法: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详见上海财税网有关公告。
2.报名时间: 2010年8月18日上午9:30开始,8月27日24:00结束。
3、金山区咨询服务点服务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地 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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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 |
金山区财政局(朱泾镇人民路39号) |
57321541 |
石化地区:区科技馆一楼(金一东路11号) |
57950796 |
4.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门科目35元。
四、考试成绩
报名参加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二门科目在当年度内全部合格,考试成绩方认定为有效。
五、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会计基础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考生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涂。
七、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可通过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财政公告栏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