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丽财会[2010]32号
各区、市县财政局:
根据云财会考[2010]13号文,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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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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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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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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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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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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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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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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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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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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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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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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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各区、县在收到市下发成绩数据后,及时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并按规定做好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工作。
丽江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