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条件,误报双科的,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在考试前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十、工作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7项规定的通知》(浙财会字〔2003〕34号)的规定,严格执行考务规则,严肃考风,维护考场纪律,保证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在报名、考试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3.请各县(市、区)财政局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情况表》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