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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的启事

时间:2011-04-26 09:5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福州大学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福大人〔2010〕10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福州大学管理、专业技术教辅系列岗工作人员岗位,全校共计划录用8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请登录福州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fzu.edu.cn或福州大学网上招聘网http://rczp.fzu.edu.cn查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5月1日至199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1)“211工程”高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具体岗位基本要求如下:
 

岗位类别
岗位编号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管理岗位
11013
1
理学、工学大类专业
中共党员
管理岗位
11014
1
英语专业
能够从事英语口译、笔译、外事接待、涉外事管理工作
管理岗位
11015
1
不限
非英语专业毕业的,CET-6考试成绩为510分及以上,英语口语好。能够从事外事接待、涉外事管理工作
管理岗位
11016
1
理学、工学大类专业
          
管理岗位
11017
1
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专业技术  (图书资料)
11018
3
机械类、材料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气信息类、土建类专业
CET-6考试成绩为425分及以上

   专业要求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执行,具体可查询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或福州大学网上招聘网招聘政策专栏。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4、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在读期间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证书视为条件不符合,不予聘用。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审核通过人员即可参加笔试;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1年4月24日—5月6,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天内登录福州大学网上招聘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四、考试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时间:5月9日上午9:00开考
  2、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新校区)公共教学楼东109教室
  4、成绩的合格线由福州大学统一划定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 比例的,也可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及时报福州大学人事处备案。
  2、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fzu.edu.cn)网站招聘信息专区公布。招聘工作小组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2、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2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3、综合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需经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考核人选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人考核人数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弃权考核的空额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工作小组统一安排考核人选到用人单位实习2周,用人单位根据每位考核人选的实习情况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工作小组。
  5、综合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在面试两天后在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专栏上查询。
 五、体检
 按照拟聘人数与报考者人数1:1的比例,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校人事处负责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 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岗位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招聘工作小组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 况。
 七、录用
 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福州大学人事处  0591-22865282
   2、监督电话:福州大学纪委    0591-22865580
 九、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录、填报信息。
  2、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福州大学网上招聘网、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专栏是福州大学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4、考生于考试前15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前5分钟当众出示密封的试卷袋。考试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5、严肃人事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有关规定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福州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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