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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2)

时间:2011-06-10 01:02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与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2011年6月24日9:00-15:00,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点击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近照4张、报名费80元到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市湖东路312号,福建省图书馆斜对面)报名。
报 考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临床体检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报考泉州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临床体检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报考三明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临床检验岗位的,需提供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报考福清检验检疫 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品理化检测岗位的,需提供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报考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综合管理、东山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品理化检测、东山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水产品检疫岗位的,需提供相应大学英语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及复印件。
(二)邮件报名:报名者可于6月20日前将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复印件,1寸彩色近照4张邮寄到福建检验检疫局人事处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312号福建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邮编:350001)。
报 考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临床体检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泉州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临床体检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三明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临床检验岗位的,需提供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福清检验检疫局综合技 术服务中心食品理化检测岗位的,需提供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报考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综合管理、东山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品理化检测、东山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水产品检疫岗位的,需提供相应大学英语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4.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1:3的岗位,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将不再延长报名时间,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福建检验检疫局网站www.fjciq.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审查合格考生于7月1日9:00-15:00到福建检验检疫局南大门领取准考证。
通过邮件报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缴纳报名费80元, 并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报考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临床体检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泉州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临床体检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报考三明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临床检验岗位的,需提供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报 考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综合管理、东山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品理化检测、东山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水产品检疫岗位的,需提供相应大学英语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及复印件。
五、考试
(一)笔试
时间:2011年7月3日 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测试
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1:3比例的,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福建检验检疫局网站www.fjciq.gov.cn)上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及格线为70分, 若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则面试不及格,该考生淘汰,该岗位取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及查询
总成绩按照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
笔试、面试结束3天后,考生可登录福建检验检疫局网站(www.fjciq.gov.cn)查询本人成绩。
七、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并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体检、考察。若出现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检验检疫局网站(www.fjciq.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通过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处于产假的女性新聘用人员,根据产假占用试用期的时间,相应延长试用期。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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