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2011年福建厦门市同安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简(2)

时间:2011-06-20 08:1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 101—189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60%和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201-214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由人劳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人劳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局和区人劳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再决定是否上报市人事行政部门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区人劳社保局网站http://rlj.xmta.gov.cn/考录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三)公示后60天,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177—189和201十四个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区卫生局的统一分配。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政策可查询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咨询报名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
 (三)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且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事关系在厦门”是指经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人事关系入厦审批,且已由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人事关系介绍到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到上岗。已实现就业但尚未到人事部门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报考要求为社会在职人员岗位的,须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含当天)前,到政 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方可报考要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岗位。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七)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届毕业生。
 (八)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九)户籍要求为厦门的,不含在厦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厦门生源(含参照的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一)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二)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三)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十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