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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补充非编人员(速录员)招聘简章

时间:2011-07-14 11:22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补充非编人员(速录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速录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协助办案人员从事记录等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本次共招聘速录员岗位15人。
2.条件
1) 本省户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本市户籍、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2)男女不限,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1年7月13日至19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和思明区人力资源网(www.go-job.cn)同时公布。
(二)报名时间
7月18 日至 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三) 报名地点
思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禾祥东路168号二楼),咨询电话:0592-5885296。
(四)注意事项:
应 聘人员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思明区非编人员招聘报名表》(可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均贴于报 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 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信息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填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将通知应聘人员不通过原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时间进度安排,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审核无误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 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四、考试方法
考试由笔试、实践操作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测试法律知识;实践操作:测试业务技能;面试:测试口头表达能力;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实践操作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前将在思明区人力资源网(www.go-job.cn)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实践操作
1.实践操作考试前将在思明区人力资源网(www.go-job.cn)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实践操作通知书,具体实践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2.实践操作考试人选: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实践操作考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实践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测试项目为听打、看打),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1.面试前将在思明区人力资源网(www.go-job.cn)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人选: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实践操作的综合分数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实践操作、面试成绩按3:3:4比例折算成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 体检。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合格者中依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 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在得知体检结果 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实践操作、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设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用工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待遇:平均月收入约1500元,并按规定缴交社保、公积金。
(二)岗位录用资格保留1年,遇职位空缺按序增补。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思明区人力资源网(www.go-job.cn),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区监察局举报电话:0592-2667029,邮箱:jwb@siming.gov.cn)。
本招聘简章由思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非编人员招聘报名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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