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广东韶关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招聘工作人员

时间:2011-04-27 11:3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副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是隶属韶关市粮食局正科级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位于韶关市北郊黄岗,占地面积80多亩,库区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库容库貌整洁、美观,达到了“七化粮库”的标准。近两年,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国家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优秀企业” 、被广东省粮食局评为“广东省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优秀企业” 、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粮食局评为“广东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先进单位”。
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的主要职责是:承 担中央、省和市粮油储备任务,做好储备粮油的储存、轮换和购销工作,确保中央及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运方便,增强政府对粮食的宏 观调控能力,保证社会需求,满足广大人民生活需要服务;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授权委托的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检验、抽查等任务,确保国家粮食安 全。
二、招聘岗位及能力要求
1、招聘岗位: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副主任1名(管理八级)。
2、岗位能力要求:熟悉仓储业务,善于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四、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好;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建康。
(二)其他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4月30日后出生),在粮食行业企事业单位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 5月11日至13日(办公时间)。
2、报名地点
        韶关市建国路22号市粮食局人事监察科,联系电话:8885128。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需交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同底照片3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或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时间、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的标明进行。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提纲。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粮食局人事监察科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占考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 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任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粮食局人事监察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8885128。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 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粮食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