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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1-04-28 18:2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东 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莞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东莞市风景旖旎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学院以“起点高、体制新、有特色”为指导思想,以培养“综合素质+一技之长”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学 院现有在校学生5837名。学院开设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及物流管理、工业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印刷技术、酒店管理和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等专业。今年将开设电气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社区管理与服务、园林艺术和服装设计等专业。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127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127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
6)管理科学系的招聘岗位第一学历专业可以为工科,其余各招聘岗位要求本、硕(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7)报名者年龄截至2011年5月31日未超过以下要求(以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为准):正高一般45周岁以下、副高一般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或博士一般35周岁以下、初级职称或硕士一般30周岁以下;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8)应聘人员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 报名方法
1) 应聘人员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等方式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采用邮寄方式发送的,需提供《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学术论文(限3篇)、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采用电子邮件发送的,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压缩成1个WORD文档,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部门+专业+岗位代码”,如“李四+电子工程系+电子信息专业教师+dz01”。
2)报名程序为: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发送、现场提交等方式送至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地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A402室。如应聘人员在发送电子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事处的回复,请与人事处联系。)
3. 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1年5月25日止。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杨老师、度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769-23306093、0769-23306735;接收简历的电子邮箱为:dgzy07@126.com。
(二)资格审查
1. 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31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人员名单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公示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 复审
复审时间:报名者须在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本人准考证。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往届人员不需提供);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以延缓提供),不能提供者取消考试资格;
4)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一份。
(备注:通过邮寄方式报名者,复审时请另外提供电子版)
(三)考试
1. 考试方式: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2. 考试时间:

时间
招聘岗位
2011年6月11-12日
机电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财经系、园林技术
2011年6月18-19日
计算机工程系、艺术设计系、管理科学系、
印刷工程系、公共教学部、服装设计

3. 考试
试 讲内容为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应聘人员可自选题目,试讲完毕接受面试。考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总 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评委分数总和除以评委人数即为考生的面试、试讲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 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录用后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工资按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四)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http://dgrs.dg.gov.cn/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108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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