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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台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1-05-04 15:54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台府〔2004〕115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台山市人民医院等7个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7个事业单位需招聘人员共187人,具体招聘岗位名称详见《台山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附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为45周岁以下,报考管理人员岗位的为35周岁以下,年龄划线以5月5日止。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招聘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已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暑期毕业的(含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在2010年之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有“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5日。
四、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至5月7日,共3天。
             每天上午8︰1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台山市技工学校(台山市台城石华路23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请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台山人才网下载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和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与报名表同版);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还需附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只准报考1个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岗位,考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每人50元。可由他人代报名。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考试办法
1、考试办法及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A类)的考生笔试科目是《卫生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医学综合知识。),报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B类)的考生笔试科目是《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才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的人数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以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入围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时公布。
招聘方式为“特招”的岗位,免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经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
   521上午9︰00—11︰00 考《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综合知识》
地点:台山市技工学校(台山市台城石华路23号)
(2)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
  各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时公布。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分别在台山人才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tsjob.net/。
六、体检和考察
经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后计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或中共党员优先。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2010年12月15日公布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报我局审批时应说明以下情况: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合格的,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台山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关系,将聘用人员的函件、《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察鉴定(要有考察人签名和考察单位公章)等材料送我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首次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情咨询:台山市人社局电话:0750-5507608   联系人:麦国良、纪典鹏、黎思慧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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