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美术中学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的美术特色普通高中,广州市一级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省级重点职业中学——广州市工艺美术职业高级中学;2005年,学校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美术人才的需求,更名转制为普通高中。学校勇于探索以美术教育为特色的办学模式,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及具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的美术人才为宗旨,为高等美术院校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3 0年的办学成果显著,先后被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广州市文明窗口单位”等数十项省、市级光荣称号;2005届转制后至今连续三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以优异成绩获得“广州普通高中毕业班工作一等奖”。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经教育局同意我校进行“小班化”管理和教学的尝试,学校需增加相关学科的教师、职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及广州市人社局核定的2011年增人计划指标,现因教育教学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师一人,音乐教师一人,教务职员一人,共三人。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教师岗位
1.应聘人员基本条件:须具备广州市人社局规定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户口的应聘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2.拟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具体资格条件:
(二)、职员岗位
1.应聘人员基本条件:须具备广州市人社局规定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户口的应聘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2.拟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具体资格条件:
(三)薪酬和待遇:财政核拨,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标准和规定发放。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4 日—5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广州市美术中学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可提前在美术中学网站下载并手工填写),经初审合格,发给准考证,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的书面应聘材料(含简历、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心理健康教育“C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应聘资格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如需要请提供学历等证书鉴定证明),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5张。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通知参加笔试。
(二)考试
1.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于5月27日上午9:00~11:30进行;面试时间6月1日(具体安排见学校通知)。
2.考试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广州市美术中学。
3.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应聘教师的人员,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并参照“2004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要求,在其相应学科的范围内进行测试。
(2)应聘教务职员,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管理学》、《统计学》、并参照“2004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中《文科综合》等内容。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美术中学网站公布。面试包括说课和面谈两个环节。职员岗位的面试只进行面谈环节。(说课、面试成绩及名单当场公布)
①说课和面谈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②说课和面谈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70%和30%。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以面试成绩为主(占70%),结合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虑,按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列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考试成绩的公布:5月30日及6月3日分别在美术中学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全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三)体检
在最终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其中应聘教师的按省教育厅的穗教继函【2011】10号文--《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如正常通过合格并获聘者,费用由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者,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如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作假者即使签了合同也不录。
(五)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1.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教育局网、广州市美术中学网站上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咨询电话:020-83838513、020-83838512,联系人:叶老师、何老师。
三、纪律要求及其它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的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拆封等,均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试卷的评审、面试等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教育局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有关条款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美术中学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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