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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韶关市曲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时间:2011-05-12 10:4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招聘40位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施招聘方案。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㈡学历:除美术、音乐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外,其它学科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必须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二乙以上证书)。

 

 

㈢年龄:1984年4月1日后出生(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配偶,可放宽至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㈣报考学科条件:报考学科必需与所学专业相同。

二、招聘岗位职数和招聘范围

招聘单位

招聘范围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政治

 

 

历史

地理

 

 

美术

 

 

音乐

 

 

计算机
合计
义务
教育
学校
合计
3
5
3
2
3
2
2
6
6
8
40
其中全国
1
2
1
1
1
1
1
3
3
4
18
曲江区户籍
2
3
2
1
2
1
1
3
3
4
22
 
注:
⒈若面向曲江区招聘的报考人数不能满足招聘计划所需人数,可以将招聘计划数调整到面向曲江区以外全国范围招聘。
⒉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报考纳入曲江区户籍招聘学科职数范围。
三、报名办法
㈠报名时间:5月16日~6月17日(不含双休日)。
㈡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股(马坝鞍山路文化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751—6669112。
㈢报名须提供材料: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须交有成绩单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往届生交)、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本、计划生育审查表、曲江在编在职工作配偶的单位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学科。符合条件者6月24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㈠笔试
⒈笔试时间:6月26日。
⒉笔试内容:应聘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地理七个学科的教师,考高中阶段学科知识;应聘其它学科的教师考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与教师职业相关的知识(应聘计算机、音乐、美术三科另加测素质和技能,笔试总成绩按笔试卷面成绩与技能各占成绩的50%计)。
⒊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在我区服务期满的支教教师笔试加10分。
⒋如出现笔试人数少于招聘的名额数1:3,取消该科目的招聘计划或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笔试人数重新确定招聘职数。
㈡面试
⒈面试时间:7月3日。
⒉参加面试对象:7月1日下午3时前在区教育局公布栏公布笔试成绩,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⒊面试形式:说课加答辨。答辩在说课结束后由主评委现场提问,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应变能力。
五、聘用、分配和待遇
㈠聘用:笔试和面试分别计100分,按4:6折算成总成绩。入围的在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相同分数按取得中级以上职称,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如遇放弃聘用者,依次替补。
㈡分配:应聘入围者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职数和学校需求,分配到本区乡镇中小学。
㈢待遇:聘用后,实行一年试用期,工资从2011年9月1日起发放,享受当地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工资待遇,人事关系由区人社局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和聘用手续,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人〔2007〕250号)要求的,实行上岗退费。
 
 
 
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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