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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11-06-01 09:5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是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共招聘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者技能条件;
5)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应聘人员须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计划生育证明;
⑸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报名时间:2011年6月15 日至17日。
5、报名地址: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
行政办事中心主楼七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18日至20 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 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 的,不予开考。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和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包括仪器操作、盲样考核及综合分析,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和仪器操作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和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将公布名单,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832711,22832712,
联系人:祁生、钟生
附件: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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