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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粤剧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1-06-12 17:0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广东粤剧学校是一所隶属广东省文化厅领导的多学科综合性的中等艺术专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已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专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国范围向社会人员和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公开招聘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舞台技术人员等8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根据我校教学工作需要,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5名,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职位
招聘
范围
招聘
人数
招聘者所
学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数学教师
全国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学士)
音乐表演(管弦乐)
全国
1
管弦乐表演艺术(大提琴)
研究生(硕士)
计算机技术人员
全国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学士)
卫生防疫人员
全国
1
预防医学
本科(学士)
宣传信息管理人员
全国
1
新闻学
本科(学士)
 
 
(二)拟招聘社会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职位
招聘
范围
招聘人数
招聘者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其它条件
行政管
理人员
全国
1
行政管理
本科(学士)
 
舞台技
术人员
全国
1
录音艺术
本科(学士)
 
音乐表演(粤剧伴奏)
全国
1
扬琴
大专以上学历
需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和副高以上职称。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学校有关薪酬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
2)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社会人员指的是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已取得社会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3)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大学本科生在26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向社会招聘的年龄初级职称以下在35周岁以下,中级、副高职称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6月30日。
4)社会人员要求有至少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
6)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专业素质。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省教育厅的学历和学位鉴定书、职称证书等有效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还要同时持学生证、《应届学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广东粤剧学校人秘科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派发准考证加盖公章正式生效,并通知其考试时间、地点。
我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高尔夫球场路联系人:吴林东、何小萍,联系电话:0757—85583611。
2)邮寄报名:采用快递的方式把相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高尔夫球场路广东粤剧学校人秘科吴林东,邮编:528231),待资格审查合格后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我单位现场核实并报名。
3、报名时间:2011年6月24至6月28日,周六、周日不接收报名。
4、开考条件: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2: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不能开考;广州市外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二)考试
考试由我校于2011年7月份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试讲、试演)的方式进行, 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为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不足比例,按合格者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试讲、试演)时间为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每人试讲(演)30分钟,试讲(演)完毕接受评委提问。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我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试讲(演)评审。面试评委小组由学校有关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三)体检和考核的要求
我校根据拟聘人数和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组织考察(考核)
 我校成立公招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校校务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757-85583612,85583611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应届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先行签定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查询。
(四)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布成绩三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到我校申请查分一次,我校将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考生。
 
 
 广东粤剧学校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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