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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2)

时间:2011-06-13 23:1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其他资格条件:

1)应聘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现工作单位在高等院校的,须有从事应聘岗位的相关工作经验,并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出国(境)留学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6月30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3日-6月30日(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多报或不填者均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
    (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职称证、学历学位证、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高校教师资格证、结婚证、专业或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小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按报名方式投递材料。
    3、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请特快专递邮寄送达,不接受电邮方式应聘,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465号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人事处,请标明“应聘”字样。
    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面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4、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的办法和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7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经过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可参加笔试,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参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准考证》在笔试前,凭身份证原件自行领取,报考者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理论水平,着重考察应聘人员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满分100分,合 格分为6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广州人事网)、学院网站公布,成绩不带入面试 成绩。
    2、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不受此比例限制)。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广州人事网)、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教学能力、工作能力、技术能力测试)等。
    专业带头人和专业教师的面试形式包括试讲、面谈和答辩;特殊技能教师、实验(实训)员的面试包括面谈、实践操作和答辩;辅导员、教学图书行政管理岗的面试包括面谈和答辩。
    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录用成绩线为8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文件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通过到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走访或调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考察。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状况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 位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广州人事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聘用为专业带头人的,其配偶工作及生活待遇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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