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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和河源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

时间:2011-06-16 10:1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河源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和河源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河源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成立于1988年6月,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自理,隶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管理,编制25名,现有在编人员22名。负责全市地方公路的养护、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方公路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编报全市地方公路财务收支及养护计划,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对财务计划的实施情况。
2、河源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95年6月,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拨款,隶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管理。核定编制20名,现有在编人员19名。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对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查;参与全市交通监理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交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对象
招聘
人数
资格条件
河源市地方公路
管理总站
工程技术员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3
3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或土木工程(路桥方向)专业
河源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

 
 
 
 
 
 
 
 
(一)招聘岗位
(二)岗位待遇。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三楼人事科(河源市新市区兴源路13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3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面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河源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题目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命制。面试工作由河源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4、实操工作由河源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实操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和实操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296873。
八、其他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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