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电子商务专业教师1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于1986年2月由汕头市干部学校和汕头市工交干校合并组建。同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学校承办了汕头市经济管理中等专业学校(现改名为汕头市经贸职业技术学校)。1992年10月,经市政府批准,学校增挂了“汕头经济特区经济技术人才培训中心”牌子,三块牌子、一套人马。
学校承担各种类型的干部培训工作,举办中等职业教育,联办大专、本科学历远程教育(函授教育)和硕士学位教育,是全市经济口干部教育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阵地;是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全国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工作站、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市外汇核销员培训基地。
二、招考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汕头市户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3、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中专学历教育教学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5、年龄30周岁以内(1980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备国家承认的电子商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办公室(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20号)。
(三)报名程序:
1、应聘者须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表可在汕头人事网、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等网站下载,或在报名点领取),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以及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正照3张;如有个人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证书等材料,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为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成绩表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证件、资料不齐全者不予以报名。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领证地点在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办公室(汕头市衡山路20号),领证时间为2011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笔试成绩50分,面试成绩50分。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和教师法等基本知识以及本招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考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1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地点在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1号楼一楼多媒体教室。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同时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2011年7月12日(星期二)。
2、面试。以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则全部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地点在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1号楼一楼多媒体教室。
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即试上一节专业课,时间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和教师基本素质。考生在面试当天按通知时间提前到达学校,按指定教材、在指定地点独立备考40分钟。“答辩”采取现场抽题答辩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答辩主要了解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应聘岗位的认知程度,测试考生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与表达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 “答辩”占3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依照考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及以上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面试成绩、总成绩的公布:2011年7月19日(星期二),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名单。
3、纪律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携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进入试室面试时不能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其它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本人自负,体检时间为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施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按有关规定向市人社局报送相关材料,经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实施单位
本次公开招聘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工作由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负责实施。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http://www.stjggx.net)。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汕头市衡山路20号)5号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894966(学校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4-8817980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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