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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档案局2011年招考雇用人员公告

时间:2011-07-05 07:14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佛山市档案局招考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档案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档案管理工作岗位,1名。
  二、招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并有能力履行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义务;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档案、历史、中文、经济(会计)等相关专业;
  (三)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本市户口;
  (四)具有两年以上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经验,政治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悉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三、雇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雇用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专科学历月薪22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月薪2400元(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雇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雇用合同。连续2年雇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一个薪金档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年7月1日-7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14号4号楼7楼,联系电话:83325156。
  (二)报名要求:
  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我局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五、考试事项和时间
  (一)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时政知识、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雇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及《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我局与确定的拟雇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订立劳动合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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