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
139号令)的有关规定,惠州市水务局决定在惠州市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4名惠州市潼湖水利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用人单位简介
惠州市潼湖水利工程管理处,为惠州市水务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任务:负责潼湖围防洪、排涝任务,保护潼湖地区(包括惠州市的潼湖镇、潼侨镇、沥林镇、陈江街道办事处,东莞市的谢岗镇、桥头镇、常平镇及
广州军区潼湖农场)的防洪安全;负责堤围防护费的宣传和征收;承担潼湖围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
,负责13.6km堤围及所属涵闸、排涝站等建筑物和沿堤河岸管理范围内的水政巡逻;在市三防指挥部的指挥下执行防洪排涝调度及组织抗洪抢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