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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招聘高级公告

时间:2011-07-13 05:34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招聘高级公告
 
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级雇员。该2名高级雇员雇用期限暂定3年,薪金标准为每月6000元,社保医保待遇按照中山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中府〔2005〕25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人发〔2005〕81号)的精神和要求,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高级雇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以上人员,专业为地质学或者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三)年龄18至35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受理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9:00至7月20日16:30(3天);
2.报名地点: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地址:中山市兴中道路2号513室);
3.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4.联系电话为:0760-88307661、88332161、88320872,联系人:周永丰、冯蓓;
5.投诉电话:0760-88322273,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结婚证(已婚)、计划生育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由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2.考试内容:公共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由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本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将取消报考资格;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笔试分数情况划定,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对笔试合格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于面试前3天在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在线网站(www.zsfdc.gov.cn)公布进入面试对象名单;
2.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我局第二纪检监察组、中山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和矿产资源管理科联合成立考试领导小组,面试考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由考试领导小组统一指定,不对外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面试,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考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考试分数情况划定。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雇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
(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雇用人选,在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在线网站(www.zsfdc.gov.cn)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雇人员;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八、雇用
(一)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收集整理拟雇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签订雇用合同。雇用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解除雇佣关系。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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