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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1-07-19 07:14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82年,是一所国家级重点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现有在校生近万人,是目前省属规模最大的中职学校之一。学校占地面积82亩,位于海珠区新港东144号。学校教学与实验实训设备先进,生活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适应教学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诚聘优秀人才7名。
二、原则
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7名教师,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
四、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必须具有本专业知识及教学工作经验。
    4、具有广州市户口,或满足广州市入户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1年7月18日起至2011年7月28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1年7月29日起至2011年8月1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学位、学校就业推荐表、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luozhmei@126.com;或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144号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邮编510308”,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并在2011年8月6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四)资格复审
   考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上午9:00-12:00到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通知。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3、应届及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1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能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进入面试(试讲)。
3.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由学校领导、学校人事部门和教务教学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1)面试定于2011年8月22日上午9:00开始。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和现场操作考核。参加面试人员于当天上午8: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含提问)×60%+实操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之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
   (七)组织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面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址http://www.gdlis.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9239812(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9238813,020-89237341(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纪检监督室)。
 八、本公告由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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