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2011年招考2名一级聘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考一级聘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备注:以上年龄要求以2011年7月1日划线计算。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8月5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00时—5:00时,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3.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符合招考条件,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招考机关聘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亲自携带本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入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根据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数线。综合总成绩合计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以招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公示 由顺德区委组织部、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及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并对录用人员名单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和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进行公布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员的薪金按《顺德区机关聘用人员薪金标准及相关问题的实施意见》(顺人薪〔2008〕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二)经区政府批准后,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有关事项将在顺德区电子政务系统和“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网站(http://www.sdgyj.com)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7—22836889;吴小姐,联系电话0757—22836890。 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