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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艺术创作院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8-04 19:3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是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制定招聘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文化和文艺理论研究2人,文学和戏剧创作2人;绘画创作与研究3人(油画、版画、中国画花鸟专业创作与研究各1人);雕塑陶艺创作与研究2人(雕塑、陶艺各1人);工艺美术理论研究1人;共10人。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35周岁以下(计算截至时间:2011年7月31日),身体健康;
(三)各招聘岗位学历、资历等要求:
    1、文化和文艺理论研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美学、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艺术学及相关专业,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突出学术研究、创作成果者,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2、文学和戏剧创作: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戏剧戏曲学及相关专业;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较突出创作业绩者,学历、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3、绘画创作与研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油画、版画、中国画花鸟专业,作品曾入选国家级权威性的全国美展或入选全国版画展,并获奖。具有较突出创作业绩者,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4、雕塑陶艺创作与研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雕塑、陶艺专业,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创作能力和艺术理论基础,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网络及绘图设计软件。
5、工艺美术理论研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艺美术史论、设计学及相关专业,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创作能力和艺术理论基础。
五、信息发布: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报名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外地报名者,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寄到位于伊丹友好中心的佛山市艺术创作院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3号二楼,联系人:吴倩文,联系电话:83307549,电子邮箱:fsysczy@163.com
2、报名要求: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地报考者,先提交复印件,参加考试时核对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2张。
七、考试、体检和考核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主管局和佛山市艺术创作院领导、人事干部、专业人员等组成考官组。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笔试时间。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具有硕士及以 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2、体检和考核: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一、二医院或中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由单位组织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八、聘用人选的确定原则和使用方法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标准。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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