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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2011年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时间:2011-08-19 07:1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2011年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是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人事处统筹安排,机关服务中心配合人事处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组织工作。
二、招聘的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具有广州市城镇户口(不含从化、增城)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行政文员
1
1、财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有涉外单位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
3、熟练掌握广州市财政预决算、支付等系统使用流程;
4、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机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
2、报名方式: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贴上小1寸照片),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联系方式:市侨办人事处;联系电话:81269746;电子邮箱:gzsqbrsc@126.com.
(二)考试:包括考核和面试。
1、根据报名者简历及有关资料进行严格初审,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官由市侨办人事、纪检及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以当场评分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需携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等证明原件。
3、考核和面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州侨网公布。
(三)体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总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二)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和应聘。
(三)招聘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州侨网上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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