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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妇女联合会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时间:2011-08-29 09:02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区妇联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辅助管理岗位雇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妇女联合会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方案及具体职位条件的具有深圳市龙岗区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方案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
2、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工作时间计算至2011年7月31日;
3、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指2009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三、招考程序及有关事项
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龙岗区妇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1823室,电话:89620017;
(二)报名时需考生提供《深圳市龙岗区妇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并需携带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 (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 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雇用备案手续前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相关材料要求:1、学历证书需提 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三)报考者本人到场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妇联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均为面试人选。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依成绩合 格(60分以上)的考生面试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考核及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及考核、体检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 (http://www.lg.gov.cn)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考核、体检
考核与体检由区妇女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到指定的 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考核及体检人选时一并公布。考核、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合格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雇用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雇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
八、本方案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1、《龙岗区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计划表》;
2、《龙岗区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龙岗区妇女联合会
2011年8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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