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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公安局警务综合服务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11-04-22 14:2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为市公安局警务综合服务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按照2010年12月16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和市编委会纪要精神,根据濮阳市公安队伍实际,现就濮阳市公安局警务综合服务中心选调和带编调整专业技术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  本次共计划为濮阳市公安局警务综合服务中心选调58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如下:
  1、法医(10名):要求法医、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2、刑事技术员(32名):要求刑事技术、物理、化学、痕迹检验等相关专业。
  3、网络舆情监控员(8名):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科技研发和信息中心人员(8名):要求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分析应用和研发能力。
  二、选调范围  1、市直超编全供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2、市直全供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3、市直差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2011年4月2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 濮阳市公安局人事科(濮阳市胜利路3号,市公安局办公楼三楼人事科办公室)。联系电话:8820089。
  2、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3、考试考核:本次选调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体检政审: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到政审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5、调整聘用:根据考核、政审考察结果,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核、政审、公示、调整等程序,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濮阳市公安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除市直超编全供事业单位在超编额度内调动外,其他均实行带编调整。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后出生)。
  3、纳入编制管理的市直事业单位人员。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行政拘留以上处理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分子的。
  四、选调程序及方式:  1、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介绍信。报名者登陆濮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濮阳公安网,下载打印《濮阳市公安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A4纸),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报名时间:

 


  政策咨询电话:8820089。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濮阳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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