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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泌阳县委党校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时间:2011-05-12 10:4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驻马店泌阳县委党校教学工作的需要,为充实教师队伍,按县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专职教师。
一、招聘计划招聘3名专职县委党校政治理论教师。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教学工作。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应届和往届全日制大学本科生、硕士生。
6、所学专业:经济学类(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专业),政治学类(政治学、国际政治学、哲学、党建、党史、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招聘。满分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1、公告(5月5日—5月8日)
招聘信息在网上发布和在县电视台播出。
2、报名(5月9日—5月16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③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④交报考费100元。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减少招聘人数。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5月23日—5月24日)
报考者于有效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泌阳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5月25日)
考务工作由泌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目由国家指定的考试中心出题。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招名额1:4的比例确定12名面试人员。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教学评委,对确定的面试人员逐人进行试讲,评委当场打分。
四、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加面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5名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3名考察对象,泌阳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确定为县委党校拟聘教师。
五、公示、录用及待遇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解聘。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如需调整,由泌阳县委党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问题解释由泌阳县委组织部解释。
咨询电话:0396—7937348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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