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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禹州市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1-05-24 10:36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和市教育体育局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招聘一批教师,充实到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凡进必考、按岗聘用的原则;

2、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市计划招聘教师200名,其中初中、小学教师150名(含特岗教师30名,98级中师毕业生80名),幼儿园教师50名。

幼儿园教师定向到2011年新建幼儿园的相应乡镇办;小学教师定向到农村缺编乡镇;特岗教师的招聘按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

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未经人事和教育部门派遣的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他全日制学校中专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对象

1)未经人事和教育部门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未经人事和教育部门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未经人事和教育部门派遣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且已取得专科以上学历。

4)未经人事和教育部门派遣的1998级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2日以后出生);1998级师范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高、中考前户籍为禹州市户口(查看档案);因结婚现户口已为禹州市常住户口(户口迁移截止2011年5月22日);未取得禹州户籍但已在禹州市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截止2011年5月22日)。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成立组织

1、成立禹州市2011年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政府办、政府法制办、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监察局、文广局、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从外地聘请部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若干个面试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二)发布招聘信息

2011年5月23日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1年5月28日—6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在教体局一楼人事股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因结婚取得禹州户籍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档案、就业报到证(在教体局存档的不再提供)。

3)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3、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72元(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2)填写《禹州市考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进行数码照相。

4)递交本人材料。

4、资格审查

教体局会同市人事、编制、民政、监察、公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6月28日—6月30日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等;《综合知识》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方面知识。
幼儿园《专业知识》内容为学前教育内容。

2)笔试时间:7月上旬。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50%+综合知识成绩×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同时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发现拟享受加分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禹州市教师招聘。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1)确定测试人员

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及招聘计划数,按照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测试时间为2011年7月中旬。

3)测试采取面试、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法。
面试主要观察受测者的仪容、仪表、仪态;试讲主要是考察受测者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等;答辩主要是测试受测者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4)成立测试组。测试组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评委7人,计分员1人,计时兼监督员1人。测试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体检后出现缺额,在参加招聘的同类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7月下旬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编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八、岗前培训

对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九、上岗
 


1、所聘用教师由教体局依据本人定向志愿和考试成绩分配或调剂到招聘单位教育党总支,由教育党总支安排到缺编学校任教。

2、被招聘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在参加招聘的同类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依次递补。

3、所有聘用教师试用期为一年,分配到无梁镇、浅井乡、苌庄乡、方山镇、鸠山镇、磨街乡的聘用教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转正定级发放;分配到古城镇、花石乡、顺店镇、方岗乡、文殊镇、鸿畅镇、张得乡、小吕乡、范坡乡、颍川办、夏都办的聘用教师,试用期间工资按见习期工资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聘用教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一经录用,服从分配,五年内不得调动,否则核销教师编制。

十、其他

1、为保证河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凡按省特岗计划考试录取的“特岗教师”,我市本次招聘教师不再重复聘用。

2、1998级中等师范毕业生,以本次报名为准,一次考试,两年录用。未聘用人员,于2012年8月予以聘用,分配到缺编乡镇。

3、本次考试中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4、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时,按高考的有关规定进行查询。

5、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考试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咨询举报电话:0374—8880087、0374—8880097。

未尽事宜,由禹州市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禹州市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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