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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25 10:1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和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周人社[2010]114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8个,计划招聘75人。招聘单位名称、性质、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周口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或其他符合相应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专业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5月31日至6月2日8∶30—18∶00。
(三)报名地点: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周口市七一路与汉阳路交叉口)。
报名咨询电话:0394-8273863
(四)有关要求
1、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要求有实践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经历证明;
要求硕士以上学位的,需另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等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应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3、各拟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附合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省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60元/人,图像信息采集费12元/人。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务费。符合免交报名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报名考务费不再退还。
(五)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1年6月9日、10日,每天8∶30—18∶00。
地点: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周口市八一南路火车站北200米路西人才市场院内)。
电话:0394-8396734。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30—16∶30《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入围人员竞聘相同职位。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2、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确认。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等原件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时,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严格执行。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经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周口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等有关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周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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