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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许昌电气职业学院选调高层次人才简章

时间:2011-05-31 10:1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术教育,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选调15名高层次人才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工作。根据《许昌电气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选调15名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许人社人力〔2011〕5号)规定,制定如下简章:
一、选调资格条件(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及科研机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统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现从事专业或所学专业与拟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5、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选调对象为政府认定的学科带头人、副教授、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高层次人才。具体选调岗位及人数如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名;电力工程与管理2名;机械电子工程3名;机械工程与自动化1名;计算机应用技术2名;网络工程2名;工商管理1名;网络经济学1名。共计15名。
三、选调形式及程序根据拟选调人员的层次和特点,采取公开报名、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形式
现场报名地址: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路46号原许昌市人事局)二楼2008室人力资源市场科(市内乘103路、101路、16路公交车可达)。
网络报名邮箱:xc2011rczp@163.com、报名需提交的材料:①《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公开选调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此表可从许昌市政府门户网、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许昌人事人才网上直接下载)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称证明、获奖证书以及自己主要业绩(专利、论文、奖励等)等材料及2张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③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的需提供上述证件(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网络报名的,将填写的《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公开选调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及上述证件(证书)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原件到面试时提交审验。报名时间以发送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公开选调、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确定合格人员。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抽调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面试工作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同一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由学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公开选调、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相关调配聘用手续。
四、优惠政策和管理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为选调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下列优惠政策:
1、教授及学科带头人每人免费享受一套130㎡的住房,副教授每人免费享受一套120㎡的住房,免收房租。在校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可拥有住房的长期使用权;或本人购房时提供房补10万元(凭有效购房票据,按借款方式每工作一年冲销1万元)。
2、鼓励开展科研活动,学院给予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国家级项目5万元,省级项目3万元。
3、通过多种途径帮助配偶安排工作,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可就近安排。
4、引进的各类人才应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职责,圆满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任务。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相关要求者,取消其相关待遇。
5、本次选调的高层次人才均办理全供事业编制。根据本人意愿,可将人事关系转入学院,也可根据有关规定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费用由学院交纳。
凡涉及与本方案同性质、同类型或省市相关优惠政策的,一律执行,不重复享受。
五、办理聘用手续及人员管理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学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学院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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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许昌人事人才网为本次公开选调人才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选调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0374-2332618、2331066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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