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确山县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市人事局《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程序,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专业和名额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计算机专业3名、会计专业3名、文秘专业3名、不限专业3名。 三、招聘对象28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普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30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资格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 3、确山县户籍。在2011年6月30日以前落户确山,现为确山户籍(2011年应届毕业生上大学前是确山常住户口的视为具有确山户籍)。 4、正在确山县区域内服务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出具证明)、“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由团县委出具证明)、“三支一扶”的大学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不受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至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干部股。 (3)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一份。经审查,证件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登记表》,并现场照相。 报考者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 根据相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时间: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1年8月26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代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二)考试 考试内容:报考计算机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计算机专业知识;报考财会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财会专业知识;报考文秘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文秘专业知识;报考不限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