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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旗区区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时间:2011-09-08 09:06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50%。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红旗区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新乡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新乡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10分,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可依次递补,但从面试须知发放起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全供事业单位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课堂组织、板书水平、授课效果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1、全供事业单位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事业单位体检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2、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以组织、纪检、人事以及用人部门(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的顺序(另有规定的除外),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按管理权限与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3-58103582376178。
监督电话:0373-2048767
中共新乡市红旗区委组织部
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志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赵学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宋树江(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孙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冯戈(区编办主任)
陈学勇(区教文体局局长)
李丽(区计生委书记)
杨永敏(区教文体局副局长)
蔡茜(区编办副主任)
姜珊(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戈兼任
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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