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永人发[2003]28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36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㈤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㈥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三、考试聘用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按制定聘用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㈠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0日—5月25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则不进行笔试、面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5、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考务费200元。
6、准考证由县人事局统一制发,在笔试前一周内,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
㈡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25日上午,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㈢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考人数未达到计划聘用人数1∶2的,则全部参考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㈣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达到聘用计划人数。 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
㈤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是查阅档案,了解考生的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㈥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到编制、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蓝山县人事局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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