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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桃源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简章(2)

时间:2011-05-23 00:12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1)有作假行为者;
(2)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资料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者;
(3)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2、笔试。(占综合成绩的20%,特教教师岗位占综合成绩的60%)。初中、小学语数外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他岗位均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说课入围对象。
3、说课(占综合成绩的50%)。指定内容,限时40分钟备课,说课时间15分钟。特教教师岗位不进行说课,直接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特教教师岗位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气质仪表、语言表达、思辩能力、社会知识、择业认识,回答问题时应不涉及本人身份(如姓名、家庭背景)的基本情况。
5、技能测试(百分制,按30%折合后并入综合成绩)
技能测试仅限职业中专模具教师岗位和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幼儿教师岗位。
①模具专业技能测试:报考者对应学科的技能操作(在现行职高专业教材中选定技能操作内容,限时45分钟)。
②音乐技能测试:时间为8分钟,考试时自备舞蹈音乐伴奏及播放器材(舞蹈时间3分钟)。
美术技能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项目为书法和素描,须自备笔、墨、画板等,书法占特长测试分的20%,素描占特长测试分的80%。
体育技能测试:时间为15分钟,测试项目为韵律操、篮球、乒乓球,其各项分值分别占特长测试分的40%、30%、30%。
⑤幼儿教师技能测试:时间为8分钟,考试时自备舞蹈伴奏音乐及播放器材(舞蹈时间3分钟)。
6、确定拟聘对象。根据同一学科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岗位数等额确定入围对象并在网上公示。入围对象由招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统一组织集中到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封闭式填报志愿岗位,填报志愿岗位时,允许填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岗位,并必须在是否服从调配栏填写“服从”或“不服从”。
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志愿岗位填报情况确定拟聘对象原则如下:同一志愿岗位有二名及以上应聘者填报,则第一志愿岗位优先,同为第一志愿岗位或同为第二志愿岗位,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说课分高者优先。无人填报的志愿岗位由招考领导小组在愿意服从调配的入围对象中落聘人员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求意见拟定聘用对象。
拟聘对象因各种原因而产生缺额,可由同一学科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次。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对象资格:①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以正式文件为依据),或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②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③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有***劣迹和参与地下***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7.体检。在档案资料和各种证书审查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部分项目执行。体检有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8、签证鉴证。拟聘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回毕业学校开出《就业报到证》,并按通知时限到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所有应聘对象须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个人不得申请调动(含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调出教育系统、调出县外),个人也不得申请停薪留职。最后报县教育局审查、县人社局审批鉴证后方成为正式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上岗后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该岗位同类人员待遇。
六、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人事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
2、联系电话:6639332(考试中心) 6622400(教育)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1年5月19日
 


 

附:
桃源县教育系统2011年公开招考志愿岗位填报说明
 
1、填报志愿岗位时,允许填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岗位,并必须在是否服从调配栏写“服从”或“不服从”。
2、只有一个学科岗位计划数的,公示入围的应聘者不填报志愿。
3、公示入围的应聘者必须符合填报志愿岗位要求的所有条件。
4、公示入围的应聘者因填报志愿岗位而无法录聘,后果自负。
5、高中岗位1001至1004不填报,只填报1005至1006志愿岗位;
初中岗位只能填报2001至2801志愿岗位;
小学岗位3501至3901岗位填报,只填报3001至3402志愿岗位;
特教岗位、幼师岗位、职业中专岗位都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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