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决定,市科技局所属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 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简要情况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级科技管理服务机构,编制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科技成果转化生产力服务、科技成果中介、科技企业创办服务与资源支持、项目评估与论证服务、技术评估论证、科技咨询服务、政府资助计划咨询指导服务等。中心发展势头强劲,在科技支撑引领长沙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 重要的作用。中心按照多劳多得、绩效优先原则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有效地调动了工作人员大胆创新和积极进取的自觉性。
二、公开招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公开招考人员名额及管理
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2人,列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四、报考岗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招考岗位及条件
(三)不受理尚未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时间: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至6月18日(星期六)
(上午8:30 - 11:30,下午2:00 - 4:30)
2 、地点: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楼二楼办公室(长沙市高新区麓谷麓景路2号,乘118路、18路公交车在湖南省少管所站下车即到)
3 、方式:现场报名。
4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 片。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职位一个。须按岗位所需条件所列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按本人工作经历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因本人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时由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及市科技局现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年龄、学历、专业及工作经历等进行初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2、各岗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1:5,达不到比例不予开考。
3、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 - 11:30,下午2:00 - 4:30)凭身份证到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楼二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 、笔试内容:创业咨询师笔试内容为《投资项目分析专业知识》(120分钟)和《文字综合能力》(60分钟)(分别按60%和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电子工程师笔试内容为《电子技术与仪器仪表专业知识》(120分钟)。
4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形式和实施方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科技局、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确定并组织实施。参加各岗位招考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
2、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付。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考试录用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凡发现所填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律作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九、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复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长沙市科技局 88668071 市政府1办11楼东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 82842001 高新区麓谷麓景路2号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综合规划处8866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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