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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7-12 05:34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是隶属于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办理长沙市区范围内的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异议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等交易手续。
为进一步提高我所整体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市住建委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十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含30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全国二级、英语四级,普通话流利;
4、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耐心细致的办事能力。
四、工资待遇
按《长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政策执行。
五、投递简历
符合以上招聘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通过“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自行下载并填写《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投至fdcouyang@163.com;或直接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到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414室现场进行报名。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照至少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七、面试
从年龄、学习、专业、仪容仪表、语言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作态度、健康状况等方面入手,进行深入、全面的测试和评定,并写出面试意见,初步确定入选人员。
八、报到
应聘者按综合管理科指定时间报到,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资格。
九、试用
试用期为两个月轮流到各科室实习,每个科室实习一周,完毕后由科室负责人写出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作出推迟试用或终止试用的决定。
十、转正
对试用合格者,予以转正,并签订正规聘用合同,聘用者的档案将由我所集中到长沙市人才中心进行托管。
 
地址:长沙市马王堆中路248号,房地产交易大楼4楼综合管理科
联系人:王艳、王本立
联系电话:0731-8466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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