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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省东港市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11-06-23 11:1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辽宁省东港市是东北东部现代化沿海港口城市,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是全国百强县(市)。

  为进一步提高东港市教育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为国家培养更多人才,经东港市政府批准,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小学教师72人。其中班主任49人,英语14人,体育3人,音乐4人,美术2人。
  初中教师61人。其中语文12人,数学9人,英语7人,物理7人,化学5人,政治1人,体育3人,音乐7人,美术8人,计算机2人。
  幼儿教师12人。
  朝鲜族学校教师2人。其中班主任1人,美术1人。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人。
  普通高中教师25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1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4人,政治1人,生物7人,体育2人(男),心理学2人。
  职教中心教师15人。其中文化课教师7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地理1人,历史1人,政治1人。专业课教师8人:计算机类 1人,机械类车工专业1人,汽车修理专业1人,法学专业1人,平面设计与动漫制作专业1人,舞蹈专业1人,电子技术专业1人,电气自动化专业1人。
  二、 招聘对象
  专科、本科毕业生为东港户籍(限201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毕业不限户籍。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师职业,符合报名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 报名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音乐、美术学科除外)为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人员。报考小学班主任不受专业限制。
  2、报考初中教师(音乐、美术学科除外)为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初中以上教师资格人员。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以教师资格证中规定的任教学科为准。
  3、报考朝鲜族学校教师为全日制朝鲜族师范学校毕业生,专科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相应教师资格人员。
  4、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为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特教专业毕业生,专科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相应教师资格人员。
  5、报考幼儿教师为师范类幼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人员。
  6、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小学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人员,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类别及教师资格证中规定的任教学科一致。
  7、报考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文化课教师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阶段必须是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高中教师资格人员。若研究生报名人数不足,且初中学科无招聘计划,允许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名。
  8、报考普通高中体育、心理学教师为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高中教师资格人员。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9、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审批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市教育局在报名前和报名期间,分别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港市政府网站、东港市教育网和报名现场公告栏等向社会发布《2011年东港市教师招聘简章》,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在报名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处,接受并解答考生咨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6月27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东港市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时须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二寸免冠彩照各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省外师范毕业生须带就业报到证到辽宁省教 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重新办理派遣手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由高校提供证明,证明必须注明教师资格证编号),同时提交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A4规格)。往届毕业生带本人档案。报名费 50元。
  (三)笔试
  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参加笔试,本、专科毕业生须参加笔试。报考小学、幼儿、特殊教育学校、朝鲜族学校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组编的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证用书最新版本)。报考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组编的报 考中学教师资格证用书最新版本)。
  笔试时间另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面试
  硕士研究生毕业全部参加面试,本、专科毕业生面试人选依照笔试成绩按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招聘 岗位最后一个面试名额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小学各学科为四、五年级现行教材(报考小学班主任说课学科为小学语 文或数学);中学各学科为初二、初三年级现行教材;幼儿园为大、中班现行教材;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文化课教师说课教材为高一、高二现行教材;其它学科根据 专业确定。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及幼儿专业的考生同时考查本专业相关技能。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 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专科毕业生总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 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内公示7天。
  (七)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问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要同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五年内不予调动工作。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文化课教师如果在硕士研究生招聘中没有完成计划,按学科需求,从报考的本科生中择优聘用。
  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2009—2011年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经省教育厅审查合格享受辽教发[2009]51号文件规定的政策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过程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71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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