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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青岛市崂山区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时间:2011-05-05 14:3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一般为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区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21日9:00—11:30,13:30—15:00到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和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低于4人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动画、汽车维修、机械加工教师岗位全部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采取说课、专业知识答辩等形式相结合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其中,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动画、汽车维修、机械加工教师岗位的,须另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面试成绩按说课和专业知识答辩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字〔2006〕7号)等规定执行。

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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