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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5-30 00:25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中共平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08]5号)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2006-2011年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06-2010年往届毕业生须已取得毕业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7日以后出生)。
(四)专科学历限平阴生源或平阴常住户口,本科学历限济南生源或济南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五)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专业2006-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毕业生,2006-2011年硕士研究生和国家计划内 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在平阴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夫妻双方有一方 为平阴常住户口或平阴生源,另一方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06-2011年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
(六)以上人员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参加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且两科考试合格人员可先报考,但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学科(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需征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读全日制 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县教体事业单位计划招聘90人,具体招聘学科(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平阴县201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平阴县201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进行指导监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至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平阴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学科(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按各学段的招聘学科进行报名考试,报名只填报学段和招聘学科,不填报具体的招聘单位,待考试结束后,按各学段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名,由考生依次挑选招聘单位。非师范类毕业生经审查批准后, 报考与所学专业相近的学段学科。应聘人员于2011年6月7日前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下载《平阴县2011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按要求规范填写、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平阴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1年全日制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审查。除提交上述报名 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 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出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到时 提供不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平阴县常住户口或平阴生源,另一方报名还须提交双方的相关材料和结婚证。报名提交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招募通知书》、结婚证等证件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审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 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和报考学科,认真审验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现场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交报名考务费每科40元。交费成功人员于2011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或收费减免证明)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学段招聘学科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新课程改革纲要、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写作等内容。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6月20日上午8:00—9: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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