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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宁津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简章(2)

时间:2011-06-01 09:45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1、报考宁津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按照(1)语文----(2)数学----(13)信息技术的顺序,每学科1人依次分配。
2、报考宁津县乡镇中小学后备教师岗位的,按照(1)语文----(2)数学----(13)体育的顺序,每学科3人依次分配。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关于2010年招考公务员和从在基层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0]80号)文件规定执行。
如经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对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无问题的合格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合同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2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考。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五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考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2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宁津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5068812
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宁津县教育系统公开
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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