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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齐河县招聘教师简章

时间:2011-06-17 15:5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11年我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齐河县常住户口(2011年6月30日前迁入)或齐河籍生源,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齐河的,另一方也可以报考。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或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放宽到35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11年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于个别紧缺专业,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6月30日
报名地点:齐河县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在齐河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qhxrsj.gov.cn)下载《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用A4纸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在齐河县服务的或者齐河生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为吸引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工作,根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我县教师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现场办理资格审查和缴费手续,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或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省、市组织部门盖章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笔试结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确定并公示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严格审核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资格审查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检委(监察局)参与、监督笔试全过程。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不指定教材,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教育法律法规及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11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7月13日上午到齐河县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凭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考务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张榜和网上公示。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检委(监察局)参与、监督面试全过程。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张榜和网上公示。
六、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若总成绩相等,首先按笔试成绩,其次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试用通知书》。凭《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新聘用人员3年内原则上不得调整工作单位。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均进行张榜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各自分工的考试环节要高度负责、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公正操作,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严格追究哪一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对不符合招考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5337611、5330339
监督电话:5321685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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