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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东明县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公告

时间:2011-07-13 07:1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年山东省东明县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男2人,女2人)播音主持人员。
一、招聘对象
国家统招、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没有办理正式派遣就业手续的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及2012年毕业的本科生。所学专业为播音主持、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和表演专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年龄在3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男身高1.7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
3、相貌端庄,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俱佳,嗓音较好,言谈举止大方;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一级乙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8月5日
2、报名地点:东明县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大厦二楼)
3、所需证件: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2012年毕业生,需带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注明本人的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底2寸照片2张。
4、相关说明:报名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往返公共汽车或火车硬座票由东明县电视台负责报销。
 

招聘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录用人员复试成绩须在80分(包括80分)以上。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初试、后复试的形式进行。
1、初试
初试满分100分。初试内容为:
(1)形象展示,占50分。自我介绍基本情况,不超过3分钟。要求相貌端庄,形象、气质较好,语言规范、自然流畅,上镜效果较佳。
(2)播音,占50分。现场口播一篇800字左右的自备新闻稿件,要求吐字清晰,发音准确,音色、音质较好。
2、复试
按照招聘计划、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人员。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
(1)上镜播音,占60分。播一篇1000字左右现场提供的稿件。要求出镜效果好,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速适当,形象气质好。
(2)才艺展示,占10分。要求应试者现场唱一首自选歌曲、跳一曲舞蹈或其他方面的才艺展示,任选一项。歌曲、配乐、道具自备。
(3)面试,占30分。评委随机提问,以考察应变能力。
五、体检考核
根据复试成绩、招聘计划和录用分数要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在复试未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延补录。
六、聘用待遇
根据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派遣等相关手续。2012年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内,发现有违纪、作弊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由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七、领导监督
为加强招聘工作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查询网站:www.dmrsj.com
咨询电话:(0530)7250008、7980900

 




 
 
东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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