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的活力与自我发展能力,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强化技术力量,根据咸宁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咸宁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31日至4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咸宁市质监局人事科(银泉大道539号,旗鼓垴)。
(二)报考条件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咸宁市质监局人事科负责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予以联系确认;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2寸彩照4张及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职称、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等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交咸宁市质监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登记表可在咸宁市质监网下载。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进行。
1、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可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将分别在咸宁市质监网予以公布。
3、考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成绩折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确定考生的最后成绩,由高到低统一排序。
凡2010年参加我市质监系统公务员公开招考进入笔试前三名及参加全省质监系统大比武获得前三名人员,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其笔试成绩可给予适当加分。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的排序,各招聘岗位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并在咸宁市质监网公布,体检、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
五、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审定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咸宁市质监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劳务派遣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职责的与劳务公司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合同。
联系人:陈人晴姚琼
联系电话:0715-8134858
附件:1.咸宁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咸宁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咸宁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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