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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地税局招聘公告

时间:2011-06-14 22:5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税收形势发展和纳税服务工作需要,凤翔县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城区范围内招聘办税服务和文秘人员。特委托宝鸡市人才开发中心招聘以上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在宝鸡市人才开发中心现场报名方式,通过笔试、面试、择优录取试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岗位条件及薪资福利
(一)招聘名额:办税服务人员6名,文秘人员1名。
(二)岗位条件:
1、办税服务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税收事业;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女性,身高1.62米以上;
(5)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6)具有凤翔县城区户口;
(7)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2、文秘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税收事业;
(2)第一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税、会计金融或法律等专业;
(3)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书写能力强,有文秘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4)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5)身体健康。
(三)有关待遇及费用
1、工资
办税服务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工资不低于陕西省规定的凤翔县最低工资标准线。文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不低于陕西省规定的凤翔县最低工资标准线,试用期满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2、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3、住宿。用工单位只提供岗位,不提供住宿。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及提供资料
凡应聘人员于2011年6月14日-2011年6月17日下午16:00之前到宝鸡市人才开发中心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个证件请各复印两份),2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6月19日-6月20日进行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初审
由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资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3、考试形式及内容
此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笔试时间一个半小时,办税服务人员考试内容包括税收基础和服务礼仪等知识。文秘人员考试内容包括行政知识和写作技能。办税服务人员笔试成绩前9名参加面试,文秘人员前两名参加面试。
4、聘用方式
录用人员采用“人才派遣”的方式管理,即由宝鸡市人才开发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合同,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档案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凤翔县地方税务局与宝鸡市人才开发中心签订人才派遣协议,负责工作管理。
用工单位:凤翔县地方税务局
用人单位:宝鸡市人才开发中心
报名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E座4层
联系电话:0917-3262628转88、90
联 系 人:李锋   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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