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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招聘公告

时间:2011-05-12 10:5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是西安市一级一类幼儿园,陕西省示范幼儿园,隶属于陕西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现分为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两所幼儿园,因发展需要,经学校人事处同意,拟招聘优秀幼儿教师。
一、岗位数量:2个
二、岗位责任: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班级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2、认真实施教育教学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位幼儿身心发展状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促使每位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3、努力为幼儿创设安全、丰富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合理地组织安排幼儿一日活动。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家庭的基本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并做好记录,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家园同步教育。
6、按时参加教研科研活动,积极撰写幼教论文;积极参加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水平。
三、基本要求和资格:
(一)基本要求
1、遵守校纪园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结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
2、热爱幼教工作,性格开朗,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二)资格
1、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教师任职资格证。
2、有工作经验者:应具备幼儿教师任职资格,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
3、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获奖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来幼儿园递交个人简历及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来园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包括幼教法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卫生学有关知识。
2、基本技能考核:钢琴、声乐、舞蹈、绘画、讲故事、写教案、手工制作(材料自备)。
3、工作能力考核:组织教学活动(教具自备)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
(五)上报学校人事处。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5月25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幼儿园(长安南路陕师大家属区内)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9—85308664转  8017   8026
传真:029—85307735
联系人:高老师(13772074179)
刘老师(1360926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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